近日,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庞应亮提起公诉。
2016 年10 月份至2017 年5 月份期间,被告人庞应亮在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张溪社区车家湾鱼塘附近,使用架设丝网的方法捕获鸟类16只。经鉴定,其中1只为矶鹬,1只为彩鹬,2只为乌鸫,1只为林鹬,以上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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